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招聘编外人员4人
2021-07-09 09:23:37
因工作需要,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实行编外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工资待遇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要求: 办事员4名。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业务组织能力,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法学类。工作内容:协助相关业务处室做好日常业务工作。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合同管理,试用期两个月,工作地点:仓山区东部办公区1号楼,工作时间同市直机关工作时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年终奖金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2日8:00-2021年7月16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 7月12日8:30至7月 1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打印准考证:报考者请在2021年7月19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4.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详见后期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复审材料包括: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时间为7月下旬。 (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和福州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fuzhou.gov.cn/)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如实填写,于笔试当日提交。同时,报考人员须持“八闽健康码”绿码,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同时确保体温正常(37.3℃以下)。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报考人员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好口罩,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1号楼811室 电话:0591-83367252 (潘女士) E-mail:fzfgrsc@163.com 附件:2021年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