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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楼盘降价已被要求回收房源 官方回应不能违反价格法

  如今房价一直是各个年轻人心中的痛。近期已沈阳楼盘降价出售,却被网名举报,这是怎么回事?

  12月8日消息,针对网民反映沈阳祥联·大河原著开发商降价卖房的留言,沈阳市沈北新区委书记8日回复称,房产局工作人员已告知开发商禁止低于备案价大幅降价销售。

  沈阳市苏家屯区政府9月23日在沈阳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回复市民投诉“华润静安府楼盘恶意降价”时提到:按照沈阳市出台的“沈八条”规定,商品房在销售时要在备案价格的合理区间内进行销售,超出备案价格的合理区间,将不予以备案,因此低价购房者超出备案价合理区间的是不能进行备案的。同时,市、区两级房产部门已对“静安府”特价销售行为紧急叫停,现已恢复正常销售。

  沈阳市房产局11月24日在人民网回复网民关于“浑南区荣盛华府通过中介变相降价销售,原价1.3万每平,部分房源变相降价为每平1.05万元左右”的留言称,我局已约谈荣盛华府项目负责人,该公司表示,由于项目拖欠施工款及农民工工资,加上近期房地产市场下行,公司回款困难,因此确实存在大幅降价销售情况。鉴于目前沈阳市房地产市场下行,临近年底各开发公司面临支付施工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实际问题,我局要求开发商在自身积极寻求解决资金问题的基础上,控制销售节奏和降价幅度,尽可能考虑老业主的利益和情绪。

  沈阳市房产局对这位网民表示,您主要反映开发企业未按政府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一类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沈房发〔2020〕14号)第七条规定:以项目为单位,实时监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运行情况,项目价格变化较大的,及时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说明原因。对无正当理由导致价格出现较大变化的项目,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暂停该项目网签系统,改正后予以恢复。我们认为开发企业不按照指导价格销售房屋,实际上是违反了《价格法》以及国家关于“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

  相信现在某些开发商的日子是越来越难过了,不卖没有钱,高价又卖不出去。

沈阳一楼盘降价已被要求回收房源 官方回应不能违反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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