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便民网

首页 > 生活 > 社会>公布了5个净化校园周边消费环境的“点整治”典型案例

公布了5个净化校园周边消费环境的“点整治”典型案例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宣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文具玩具质量安全“点改善”专项工作,调查了5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商家采取警示措施,规范文具(玩具)市场运行秩序,净化校园周边消费环境。


盲箱无标记胜率


5月17日,永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一家文具店出售三款“三等奖”盲盒,包装上印有“奖金随机摆放”“奖学金”等字样,但未注明获奖次数、奖金金额、中奖方式、中奖率等信息,涉嫌构成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商品信息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和1000元罚款。


销售“三无”产品


7月1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投诉举报转送,称盖山镇竹兰村某杂货店出售学生“三无”手扇。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销售的多款文具玩具均为“三无”产品,遂责令当事人立即纠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80元,罚款157.5元。


售卖过期玩具


8月15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吉丰一家门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门店销售过期超轻粘土、粘土和玩具,上面没有任何产品信息,涉嫌构成销售过期产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产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暂扣过期商品,没收违法所得98.2元,并处以罚款271.8元。


玩具枪没有商标


8月24日,罗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凤山镇一家文具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货架上的橡皮子弹玩具枪和橡皮筋玩具枪没有产品标识,也没有警示标志。涉嫌销售无商品标签和警示标志玩具的经营者被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处以罚款39元。


发布非法广告


10月24日,马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文具店现场核查,发现经营场所内张贴有“快让爸爸妈妈也帮你买一个吧”等字样的广告宣传单。经营者涉嫌构成发布针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经营人停止发布非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20.七十五元。(记者刘军通讯员尤震云



    本文来源: http://m.fzbm.com/shenghuo/73098.html
    上一篇: 推荐全国!福建1例入选第四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下一篇: 罗源县开始镇:千年小镇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