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预计至2025年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2023-01-29 03:30:02
记者从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福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679万,占户籍人口的17%,预计至2025年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2022年,福建在民政部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取得“优秀”等次,在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行政区划地名、养老服务、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工作、民政信访等方面成绩突出,多项工作取得满分、位列全国第一。2023年,福建将继续着力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服务好一老一小等人群。 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提至每人每年9999元 2022年,我省全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社会救助持续扩围提质。全省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覆盖63.9万人,同比增长4%,及时足额发放低保和特困供养金46.8亿元。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从每人每年8580元提高到9999元,同比增长16.5%;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1888元提高到25008元,同比提高14.3%。 凡困必救、有难必帮。我省加强对因疫因灾受困群众救助帮扶,取消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按急难型实施临时救助。2022年全省实施临时救助22.3万人次、支出资金3.8亿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741万元、惠及61.8万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42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65万人次。将101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完成社会救助“一件事”改革,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全面推广“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模式,更好满足困难群众需求。 “目前,我省共有280余万孤残老幼等困难群众,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和差异化救助需求,是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也是民政部门的应尽之责。”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程强表示,2023年,我省将着力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实施开展“温暖救助”。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困难户等的跟踪监测,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同时,持续扩大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健全“大数据+网络化+铁脚板”主动发现机制,将未参保失业农民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因疫因灾遇困群众、遇急难流动人口等作为重点,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和帮扶,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做到应兜尽兜、应救尽救。 每个县(市、区)均建成1所以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 据统计,我省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679万,占户籍人口的17%,预计至2025年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2022年,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加速提质,养老政策进步指数保持全国前列。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新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86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助餐点)488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22%和163%。全省新增养老床位1.6万张,每个县(市、区)均建成1所以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万户。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全省新增114所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 程强表示,2023年,我省将着力加快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打造“福见康养”品牌。全面抓好省养老服务条例的贯彻落实,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扩大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保障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确保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推进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新建300个长者食堂、5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建设不少于15个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城市“社区+物业+养老”、农村“党建+养老”等模式,扩大“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推动构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4地被推荐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 我省现有未成年人约930万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事关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 2022年,我省健全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市(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实现全覆盖,福州市长乐区、厦门市思明区、三明市将乐县、漳州市芗城区等4地被推荐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保障措施,及时将1.5万名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提高市级儿童福利院养治教康和专业化服务能力与水平,推动40个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完成集中养育孤弃儿童移交。 2022年,我省持续开展“福蕾行动”和关爱服务示范创建,组织活动3680场,受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共18.1万人次。三明市创新探索农村留守儿童“三聚三化”模式,入选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平潭综合实验区实施“福蕾行动”,开展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保护工作,打造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乡镇示范点,取得良好成效。 程强表示,新的一年,我省将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推进市、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深入开展“福蕾行动”,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探访关爱,让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温暖惠及更多未成年人。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水平,推动建立孤儿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加快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将市级儿童福利院打造为“养、治、康、教、社工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加快推进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支持鼓励国内家庭收养机构内病残儿童。 全省各级认定、登记的慈善组织达909家 2022年,我省启动首届“福建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目前已确定78个拟表彰对象名单。结合第七个“中华慈善日”“福建慈善宣传周”等时节,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基金会、慈善总会等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截至目前,全省各级认定、登记的慈善组织909家,同比增长11%,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2022年,我省持续开展“情暖万家”“慈善手拉手”等行动,各级社会组织共策划实施项目2700余个,帮扶各类困难群众近128万人次。全省福彩年度销量达44亿元,筹集公益金14亿元。 程强表示,2023年将着力支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加快发展,营造“乐善福行”良好氛围。以首届“福建慈善奖”评选表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为契机,更好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提升社会工作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水平。大力弘扬慈善文化,结合开展第八个“中华慈善日”、第五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等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慈善文化氛围,增强公众慈善意识,激发向上向善力量,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要创新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弱济困、扶老助残、关爱儿童等慈善帮扶项目或活动,探索“社区慈善+社会治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慈善事业助力共同富裕的途径和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