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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劳动仲裁咨询电话(重庆高新区劳动局电话号码)

重庆市高新区劳动局的电话地址

1、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包括劳动关系、劳动就业、劳动工资福利、职业技能开发、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农村社会保险)等劳动和社会保障职能工作。(地址:石桥铺科园一路166号附1号,电话:68604631) 2、高新区社会保险局:负责承办高新区范围内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业务和管理工作。(地址:石桥铺科园四路108号,网址: ,电话:68633902) 3、高新区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管理高新区范围内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展就业培训,指导和管理劳动力市场、劳动就业,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开展企业职工失业保险金的征收、发放和就业人员档案管理等工作。(地址:石桥铺科园一路166号附1号高新区劳动保障局内,电话:68883213) 4、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协调劳资纠纷、鉴定劳动合同等工作。(地址:石桥铺科园一路5号创新大厦一楼,电话:68632927) 5、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劳动保障、工伤认定、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管理、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法规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地址:石桥铺科园一路5号创新大厦一楼,电话:68698985)

劳动仲裁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劳动仲裁电话是:12333。

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一系列服务。12333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拨打12333号码的收费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定执行。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

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劳动仲裁的作用:

1、依据法律规定和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就争议事实与责任居中进行调解或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

高新区劳动仲裁委电话?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日新道188号综合服务中心三号楼二层

电话 : 022-28012068

重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电话

重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电话为: 63850530(区号为:023),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28号 (行政区号:500103),邮政编码为400015。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受理、解决劳动争议案件。

重庆劳动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咨询电话:

渝北区劳动局 :(023)86015005

重庆市大渡口区劳动局 :(023)68083903

重庆市九龙坡区劳动局 :(023)86169280

万盛区劳动局 :(023)48271786

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电话:12333

信访处公开电话:86868907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开电话:8686870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事业单位招聘)公开电话:86868703

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公开电话:63061986、63061994

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政策。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在渝就业管理政策。

(四)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八)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十一)拟订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机构职能

    本文来源: http://m.fzbm.com/shuma/87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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