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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户口落户新政策2022(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

昆山落户政策2022最新

昆山购房落户政策

   昆山购房落户政策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今年仍然是正常受理的。购房落户要求主迁人社保连续满三年,产证满三年,房产面积在80平以上。

昆山积分落户政策

昆山积分落户目前已经在有序的开展,要求你社保属于正常缴纳状态,居住证需要满一年,需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哦,但是有一点需要跟大家说明,你社保缴纳地和居住地必须是同一个地方,比如你社保是苏州园区的,但是你居住在昆山,这种情况下你是没有办法正常申请昆山积分落户或者是园区积分落户的。

什么是档案

 昆山落户中,我们所说的档案是指你的学籍档案,这个只是在昆山人才引进中才会用到的材料,档案包括你在校的成绩单,各种奖惩情况,以及你高中的一些学历情况,这份材料一般个人是查不到的,都是公对公的转递,但有一种情况,你的档案可能会在你自己手里,如果你是成人学历的话,一般档案会下放到个人手里的。

档案对于昆山落户作用

  昆山人才引进是必须要调档案的,尤其是学历落户和职称落户,如果是技能落户的话,你要是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也是需要调档的,所以,在办理落户之前,你一定需要确定好你的档案在哪里,能否正常调档。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是什么

苏州落户途径目前来说主要有三种,包含了积分落户、人才引进以及投靠落户,

而其中最快最简单的途径当然是人才引进。

针对人才引进,主要的也有三种方式:

(1)学历落户

全日制本科+学位:无需社保(走流程1个月内)。

成人本科:1个月社保(走流程2-3个月)。

大专:6个月社保(走流程约7个月)。

(2)职称落户

高级职称:无需社保(走流程1个月内)。(参照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中级职称:1个月社保(走流程2-3个月)。(参照成人本科学历)

(3)职业资格落户

一级高级技师:(参照成人本科)

二级技师:(参照成人本科,另需45周岁以下)

三级技师:(参照大专学历,另需35周岁以下)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对“三无”来讲,只有上面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三条路。

1.学历2.5年-5年毕业,发证约3-6年。这其间房价是涨是跌,谁都能想得到吧。

2.中级职称,一年二次。考后约10个月发证。稳 ,就是时间略长。

3.职业资格证书考后3-9个月左右发证。具体还要看年龄,证书级别,工种。

正规zhong介主做基础条件基本符合人才引进,但又没时间跑手续的客户。如果客户不符合,

会帮你选择最合适的方式进行能力提升和考试,提升客户本人职业技能,获得符合人才引进

政策的资格,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者想尽快和保证的客户来说是最合适的选择。

落户全部流程可以分为:注册-预审-公示-材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核通过-户籍迁移。根据个人情况在1-3个月之间。

个人落户所需材料如下:

1. 《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

2. 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

3. 人事档案;

4. 户籍及婚姻状况材料;

5.诚信承诺材料。

参考内容:2022年留学生海归落户各市政策要求

苏州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

       申请落户基本条件

(一)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

1.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①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②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3.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二)关于申请落户的单位

1.本市范围内依法成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规范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拟落户职工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4.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①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②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5.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我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

2022年苏州积分落户要多少分

苏州积分落户要700分。其中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缴纳和公共卫生可以为附加分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且进入苏州市授权数据之内的第一发明人每件加30分;申请积分管理,当年度获得授权,并且记入本市授权数据之内的实用新型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每件加十分。

一、2021年的落户达标分值是:

1.市区(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565分

2.昆山市:600分

3.张家港市、常熟市和太仓市:450分

二、积分落户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

1.持有市有效的居住证;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三、积分落户的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登录,网上填报申请表,申报自评分,上传有关申请资料(分辨度清晰的扫描件或者图片),并分别确认提交,以此作为本人提交正式申请依据。

2、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按规定接收纸质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只是做网上申请,未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作尚未正式申请积分制入户。

3、接收申请材料: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

苏州积分落户2022年新政策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规范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管理工作,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

第三条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级市、市区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

(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第四条《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五条申请人申请参加积分落户需出示身份证件、居住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材料、家庭成员关系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随迁的未成年子女还应当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相关材料的具体形式如下:

(一)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证明是指居民户口簿、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电脑打印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填写户主及户主关系、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址等项目)。

(三)婚姻状况材料是指结婚证、离婚证(附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四)家庭成员关系材料是指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收养证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五)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是指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是指直系亲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共有产权人、租赁房屋产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

证明材料应当真实、规范、有效,如有涂改、空缺项目、无有效期、印章模糊不清的,均视为无效证件。使用假证、冒用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迁移申请,并按照《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条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受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申请后,应当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部门在系统内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对流动人口申报的积分项目,通过系统转递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审核评分。

第八条申请人提交申请30个工作日后,可以前往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或者登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积分申请核查评分的实时情况。

第九条县级市、吴江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部门根据各地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于每年8月10日前向市公安机关报送本地区落户达标积分值申请报告。

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区分市辖区和县级市等不同区域,每年确定流动人口落户达标积分值,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市公安机关于每年9月上旬根据落户达标积分值,确定落户准入名单,并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公安机关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落户准入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公安机关提出,市公安机关应当于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持积分落户准入卡、婚姻状况材料、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以及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位同意落户声明等,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租赁住宅房屋、共有产权住宅房(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除外)、直系亲属的住宅房落户的申请人,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需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件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材料至公安机关当场签订同意落户声明。

在用人单位集体户落户的申请人,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需提供当年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落户声明。

申请人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之前,发生房屋产权变更、租赁状况变化、申请人死亡等情形,不再符合《办法》规定申请落户条件的,取消其积分落户资格。

第十三条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落户地点: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权住宅房、共有产权住宅房、直系亲属的住宅房、公有租赁住房、租赁住宅房、单位集体户。涉及房屋权益的,均需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同意落户声明。

如不具备上述落户条件的,按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第十四条获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申请人,落户在家庭户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规定随迁。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苏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_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户籍准入实施细则》(公规〔2016〕1号)同时废止。

苏州户口落户新政策2022

2022落户苏州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有来苏就业意愿并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一级;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在苏稳定就业,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不超35周岁,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苏州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第一项,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本文来源: http://m.fzbm.com/game/83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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