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提车发现钱车两空 原来是4S店销售人员私吞车款
2021-12-13 14:11:41
近日天津的王女士碰到了这样的一件事情,王女士在4S店花钱买了一辆新车,在店里面的时候钱都已经给了,但是王女士来提车的时候却发现钱和车都没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消费者报道》消息,王女士反应,在天津的一家北京现代官方4S店购车,付款多日后迟迟未能提车,4S店称并未收到她支付的购车款项,相关钱款被销售人员“私吞”。 事发多日后,涉事4S店并未向王女士提供此次事件的调查结果,也没有提供退款、完成购车流程、赔偿和道歉等措施,为此,王女士还在黑猫投诉平台发帖投诉。 王女士称,那天在4S店看ix35看车过程都还算顺利,王女士对这辆车也是比较的满意,但是到了要付款的环节,销售却说店里面要下班了,就领着王女士到另一个地方交钱,王女士就把购买车的钱都打给了刘的销售经理个人账户里,十三万余车款,就这么到了刘的销售经理个人账户。可能王女士当时并不觉得奇怪,于是她就回家了。 当时刘姓销售经理穿着工作服,胸口也带有工作牌,最后还是将购车款转入他的个人账号里。然而,等待了2个多月之后,王女士仍然未能拿到自己购买的汽车。 随后,4S店表示未收到她的购车款项,相关款项被刘某侵占,天津瑞芝4S店已经报警处理。 目前,王女士无法与刘某取得连续。店方告诉王女士称,刘某已经离职了,在国庆前后就已经被4S店开除了,现在支付的款项也不知去处,所以无法满足王女士的需求。 王女士认为,自己全程在天津瑞芝4S店购车,4S店应该负责处理车主投诉的问题,而不能因为一个工作人员侵吞资产的行为就让购车流程停滞。“从我们发现问题到现在,天津瑞芝4S店从来没有公布此次事件的调查结果,也没有提供退款、完成购车流程、赔偿和道歉等措施,似乎这个事就跟他们店无关,只是刘某的个人行为,我认为天津瑞芝4S店是在推卸责任,消极处理。” 法律人士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本案中,如果4S店销售经理有代收款的权限或者岗位职责,而消费者也没有被明确告知付款方式和渠道,并且消费者有理由相信可以把购车款交给销售经理,那么,销售经理个人账户收车款的行为就可能被视为职务行为,4S店应当履行合同约定,向消费者交付车辆。否则,4S店就不用承担责任,消费者只能向涉事销售经理索赔。” 对于销售经理刘某的行为,法律人士指出:“如果销售人员事先就有骗取客户购车款的目的,在客户把钱转到销售经理个人账户后,再把钱私自使用,可能涉嫌诈骗罪;如果事先没有诈骗的意图,在代收购车款后私自挪用资金,金额超过10万元且三个月未还,或者归还时间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是金额超过10万元、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 为此,王女士可以通过报警、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所以说王女士还是可以通过报警、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王女士想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样也是可以的,没有想到买个车水还这么深,现在青天白日的抢钱已经没问题了是吗?4s点下班了还买什么单,一看就有问题,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