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男子捉奸不成 撞翻情敌轿车后被判刑
2021-11-24 16:46:39
导读:被人绿了绝对是是一件令人无法容忍的事,但是下面这位海南男子这么一做,反而原告变被告,差点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简直得不偿失。 11月23日,儋州一男子因捉奸不成,故意撞击他人车辆,造成两车损毁,被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20年11月,林某某的妻子谢某某与朋友聚会到深夜仍未归家,林某某因担心妻子安危而使用手机定位功能查找其位置,根据定位驾车至儋州市那大镇某中学附近路段,发现妻子谢某某与张某某在一辆轿车的后排座椅上聊天。 林某某怀疑谢某某出轨,他大力拍打车厢要求谢某某下车,张某某见状心中恐惧便爬回驾驶座企图驾车离开,林某某驾驶自己的车辆紧跟其后,并多次对张某某的车辆进行撞击,最终导致张某某驾驶的车辆翻车,其驾驶的车辆也因此撞到路边的树上,所幸无人受伤。 三人从损坏的轿车中出来以后,林某某当场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经儋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张某某的车辆损失价值达36269元。事后,经过解释与协商,张某某对林某某一时冲动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对林某某从轻处罚。 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林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36269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林某某投案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向法院提出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的量刑建议。儋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儋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虽然能理解遇到这种事的不冷静,但是却为这个道理付出太大的代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