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强奸幼女15年出狱后又对7名幼女进行奸淫
2021-12-16 15:49:07
导读:大家都知道强奸犯是十分可恨的,尤其是幼童强奸犯更是十分的可恶!有一位河南的强奸犯张某在1985年至1987年两年的时候就因为强劲多名幼女坐牢15年,结果出狱之后不思悔改,变本加厉对7名幼女进行奸淫,以下是具体的内容了。 张某,男,在1985年至1987年期间,强奸4名幼女和3名少女,同时威逼利诱14名女性与其发生关系,并且在维修汽车时对配件以旧换新。之后因为其行为法院以强奸罪、流氓罪、投机倒把罪并罚,对其判处死刑。但是后面张某次次上诉后,法院在1991年改判为死缓,1998年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但是没想打张某出狱后,在2016年至2021年,依然不思悔改,十分的可恶,经常在某工地施工过程中故意损毁文物,更重要的是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又对7名幼女进行奸淫。 目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决定判处张成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问题1:强奸罪会判决死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妇女的,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幼女多人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是否判决死刑,法院会综合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问题2:累犯会加重处罚吗?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出狱)之后,在5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张某出狱不久又犯罪,在取保候审期间仍然不思悔改,属于累犯。 从张某的经历来看,此人不思悔改,出狱后继续实施犯罪,罪行极其严重,又系累犯,早就应该处于死刑,实在是太可恶了! 以上就是关于不思悔改 从重处罚 河南一死刑犯出狱再犯强奸等罪 获死刑的全部内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