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将下个月1日后骑超标电动车上路先扣车再罚款1000
2021-10-27 16:41:56
导语:北京市交管局最新消息,下个月1日起,临时标识将停止使用。警方若有发现超标电动车上路,将对骑车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于暂无电动自行车使用需求的市民,无需赶在11月1日前扎堆办理车辆登记,今后任何时间都可以进行办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为,整车质量(含蓄电池)应不大于55kg,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据北京市交管局本月21日最新消息,截至本月20日为止,今年交管部门已为122.9万辆合规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上牌手续,目前北京已登记上牌合规电动自行车333.3万辆。 市交管局强调,下个月1日起,临时标识将停止使用。警方发现超标电动车上路后,可先行扣留车辆,并对骑车人处以1000元罚款。 车管所副所长王鹏透露,截至目前,除了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可以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之外,警方还在全市选取了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便民服务点,实现一站式购车、登记及上牌服务。 官方还表示,对于暂无电动自行车使用需求的市民,无需赶在11月1日前扎堆办理车辆登记,今后任何时间都可以进行办理。 据悉,根据此前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规定为:电动自行车以车载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整车质量(含蓄电池)应不大于55kg,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凡是不符合上述技术要求的就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另外,此前北京曾公布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显示,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 所以说现在大家还是需要多注意一下,先对比一下自己的车是不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如果是的话,这个月结束之后最好还是不要再骑上路了,以免被警方抓住,另外这个规定也是为了市民的人生安全着想,是没有问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