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转向失灵车主起诉退车事件 最后法院居然这么判
2021-11-19 17:40:08
导读:近日,张某花41万元在南京某4S店买下一辆新车,但是谁知道刚买的车子还没有开多久就发生了方向盘突然转向失灵的问题,车辆的问题出在“转向电子助力系统控制单元损坏”,后来张某考虑到自己的安全问题决定不要这个车子了,决定要退车,张某诉至法院想要把这个车子退掉,结果张某的诉求被驳回这是怎么回事呢? 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到质量欠佳的产品,总是十分糟心,尤其是涉及到车子、房子等大件,维权过程通常一波三折。近日,一位车主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糟心事。 据媒体报道,张某花41万元在南京某4S店买下一辆新车。谁曾想新车仅开了一个月,方向盘突然转向失灵,仪表盘上亮起故障灯。 经检查,车辆的问题出在“转向电子助力系统控制单元损坏”,店方更换相关零部件后,车辆恢复正常。 后面4S店修好了这个车子,让张某前来提车,但是张某想了想这样的车子可能之后也不太安全,于是张某拒绝提车,张某要求退车。协商不下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购车合同,退还购车款。 视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助力系统故障不代表转向系统全部失效,并且4S店已经更换,回复车辆正常运行,张某的诉求因此被驳回。随后,张某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南京中院审结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法院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关注人身安全的角度,最终改判,撤销原销售合同,4S店退还购车款41万多元,并赔付车辆购置税、保险、装潢等费用。 法官指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因案涉故障发生时,张某购买车辆尚未超过60天,行驶里程也未超过3000公里,法院认为其有权选择退车。考虑到车已被4S店取走,故南京中院二审作出改判:撤销张某与4S店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店方向张某退还购车款41万余元。 所以说大家如果车子发生问题的话要第一时间拿去检查,不要耽误,自己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如果车子的问题比较严重的话,可以参考这个张先生的做法,把这个车子协商退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