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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是去他妈的图片(生活就是他妈扯淡)

如何评价去他妈的世界剧情?现实生活中真的会有这种熊孩子吗?

英国电视剧《去他妈的世界》从刚听到名字就知道这必定是一部不拘世俗的作品,自知是变态杀人狂的男主,愤世嫉俗、离经叛道的女主,两个熊孩子,本来是猎人和猎物的关系,后来竟一起离家出走。看似爆炸的设定,但其实是两个孩子的相互救赎。

《去他妈的世界》由英文剧名直译,乔纳森·恩特威斯尔、露西·彻尼亚克执导,豆瓣评分9.1,讲述杰西卡·巴登饰演的17岁少女艾丽莎父母幼时离异,跟随母亲生活在重组家庭,继父会时不时的对她进行性暗示,母亲的不作为让她心理与常人不同,后来她发现了17岁男孩詹姆斯也与其他人格格不入,想去结识于他。詹姆斯小的时候母亲在他面前自杀,他很确信自己是精神变态患者,自残、杀动物、再到谋划杀人,艾丽莎在这时出现。两个反社会人格在彼此试探中加深了解,一起离家像公路电影一样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了各种各样的事。

 剧情引人入胜。《去他妈的世界》一季只有八集,每集二十分钟,精悍的剧情让人完全不能满足于这短短的一百六十分钟。在剧里许多场景都是带着黑色幽默的,像是女主和男主开始公路之旅后,女主在想着和男主上床,而男主却手握匕首在想怎么才能轻松地干掉女主之类的。剧情在两个怪异又孤独的孩子踏上公路而开始变得精彩,吃霸王餐,敲诈坏老头,甚至杀了一个真正的变态杀人狂,到最后女主要去寻找父亲而被父亲出卖,男主为女主被警察包围整个剧情达到高潮。剧情跌宕起伏,让人既为男女主的感情着急,也为最后两人的命运担忧。

     中心思想深刻。虽然两个熊孩子在刚出场就被告知他们不是正常人,是精神变态者,是反社会者,但随着剧情的展开,让我们知道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都是源自于他们的家庭。艾丽莎的父亲消失,母亲不作为,继父为所欲为,詹姆斯的母亲自杀,父亲也不关心儿子的内心,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他们想不成为“熊孩子”都很难。这部剧表面看荒诞不羁,但底子里就是一部青春片,不同于我们的小打小闹,他们的迷茫、无助与孤单促使他们变成了这样。现实中也会有这样人的存在,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他们的反应也许更为激烈。

永远适时地BGM。这部剧的BGM可以说是为本片增色不少,《Laughing On The Outside》、《At Seventeen》等歌曲配上适时的剧情,让人不禁带入到主人公的情绪。  就像网友所说“所有扭曲的现实都来源于扭曲的过去,所有忽视的爱,才表现得最汹涌澎湃”,只是我们可能不会那么幸运遇到艾丽莎或詹姆斯。

现实中这样的熊孩子其实真不少。青春期的孩子或多或少都会迷茫,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用出走的方式表达。有一些熊孩子不仅离家出走,甚至杀父杀母,。其实,电影中的还是美好的,现实中熊孩子可能会更可怕。

去他妈的生活,走在其中的每个人!

        第二本诗集,来自葡萄牙诗人费尔南多·佩索阿,这一本是与聂鲁达的《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完全不一样的风格,上一本是关于爱情的,这一本更多的是关于生活与哲学。佩索阿的一生很平淡,看起来并没有经历很多起起伏伏,但他却留下了太多的文字。从他留下的手稿来看,他几乎一天都不曾停止过写作,他的世界就像是一个宇宙,前前后后用了一百多个异名,为每一个人设计了生平履历、社会关系等完整的风格。和孙悟空拔下一把毫毛变出无数个孙悟空不同的是,佩索阿的每一个异名都不是佩索阿。矛盾与思辨同在,我不是我。

       这本书收录的是冈波斯的诗歌,有人说冈波斯是最接近佩索阿的一个异名,译者也同意这个说法。读完之后我的感觉,怎么讲,感觉这是一个分裂的、丧的、哲学的拖延症患者,永远收拾不好的行李箱、明天再列的计划、后天再去做真正的自己以及对生活的痛恨与思考等等,真的很像现在的年轻人。好神奇,一个世纪之前的他和一个世纪之后的我们居然在某些方面达成了一致,中间相隔的这一百年似乎并不影响我们理解彼此。

       例行摘抄:

鸦片吸食者——致马里奥·德·扎·卡尔内罗

       那些丰富充实的日子过去了,

       从工作中我得到的只有倦怠,

       今天我感觉如有胳膊卡住脖子,

       让我窒息,却夹紧掉不下来。

       虽然,我们也有快乐的时刻,

       但甲板生活充满了压抑哀愁。

       我和德国人、瑞典人和英国佬

       谈话,但活着的痛苦那么长久。

       往东航行,见过中国和印度,

       说到底,这也没有什么意义。

       到头来也只有一种活法可选,

       地球哪里都一样,小的要死。

       啊!我多想从这里坠落,穿过

       活动板门,蹭地一下进入坟墓!

       生活,品尝起来像淡香的烟草。

       我所有的生活不过是吞云吐雾。

码头到处是忙乱,预示即将来临的停泊

       为了停止感觉而感觉,这很好,哪怕没有别的理由。

重游里斯本

       只要沉默和深渊还没来,我就想独自一人。

如果你想……

       你对你自己重要,因为你是你自己的感觉。

       你对你自己意味一切,因为你就是自己的宇宙。

写在一本旅行中途丢弃的书里

       我如杂草,他们没有把我拔起。

我开始明白我自己

      让我一个人待在屋里,和我自己巨大的平静待在一起。

几乎不情愿地(好像我们知道!)大人物从平民跃起

      哦!欲望,多么宏伟的牢房!

      生活的意义,多么广大的疯人院!

讽喻诗

       因为明日,属于今日的傻瓜!

夜晚,我走在郊外的街道上

       我和所有人一样平庸。

       这样的问题无解,自杀也没用。

我的心,这受骗的海军上将

       但是生活在阴影下的历史

       也有好处;失败后的沉默里

       有更多的胜利没有的玫瑰

我想死在玫瑰中,因为童年时喜爱玫瑰

生活中欢乐的日子太少

       我微笑。

       微笑背后,我不是我。

收拾行装,但没有目的地

        你算的了什么,在生活中一无是处——

        越有用就越无用——

        越真实就越虚假——

        你算的了什么,你算的了什么,你算的了什么?

        出发,哪怕没有行装,也要向着你多样的自我前进!

        除了无,这个住满了人的世界与你有何关系?

女孩发去他妈的生活小视频,怎么高情商回复?

听你这么提问,题主应该是对你提问中所说的那个女孩子有意思,你应该想追她,通过评论脱颖而出,从而引起哪位女孩的注意。其实对于这种评论,你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回复“你比你妈丑多了”,别看这样的回复算是骂她,但是确实能引起她的注意,虽然印象不好,但是总归她会记住你,达到了这方面的效果,你可以一直保持这个坏印象等一个时机,突然对她好,她就会对你的印象立马好转。你对一个人一直不好突然对她好,她就会只记得记得好。相反你对一个人一直好,突然对她不好,那她也只会记住你的不好。还有一种就是以幽默的方式进行回答“你姐姐和你长得真像,都那么的漂亮”这样又夸了她的妈妈年轻,又夸了女孩的漂亮,从而引起她的注意。这种高情商的回复可以让你引起女孩的注意。

去他妈的社会,去他妈的生活,是哪部微电影的一句台词

《雇佣人生》

突然想到刘瑜的一句话:“我就是我,去他妈的社会”这句话,跟“我就是我,去他妈的空气”一样的滑稽可笑。大概是这个意思,原话不太记得了。

当今社会,有些许人在标榜自己有多么的反社会,有多么的厌倦所谓的社会角色、人际关系,要享受绝对的孤独,号称自己要彻底的逃离社会,做纯粹的自己。

如果有人向这样告诉我,我倒原意理解为他要选择一种绝对不依赖任何人的生存方式。我想,我会很乐意跟他一起分享一下这个短片。

即使你快刀斩乱麻,扔了手机、掐了网线、自己开垦一片菜园、自给自足、离群索居。这就算真的断了与他人与社会的联系?

最初的菜园种子总是别人给你的吧?牙刷是别人造的吧?身上穿的衣服是别人造的吧?用的台灯、做的凳子、走的马路总是别人造的吧?断了于社会的表面上的联系,可又真的能完全的脱离社会?

就算强大到能够上演一部荒野生存,可你身上的那些生存技能、你的道德观、宗教信仰、思维方式又何尝不是在那个所谓的“社会”中慢慢锻造而成的?若你某天无聊的时候,45度角仰望天空,吟诵一首诗、哼唱一首歌,这不也还是那个社会的产物。

在我看来,这部动画或许是在暗示:不论如何,想要完全的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是不可能的。那些台灯人、桌子人、红绿灯人等等,不过是一种表现主人公与这个社会、与社会中若干素未相识的人的千丝万缕的联系。最后,主人公躺下成了一个地毯,也代表着,社会就是有无数个这样的人拼凑而成的,你我亦是其中之一。

总结起来,还是那句话::“我就是我,去他妈的社会”这句话,跟“我就是我,去他妈的空气”一样的滑稽可笑。

但这也并不代表我会否认孤独这个词汇,恰恰相反,我狂热的钟情于精神上乃至肉体上的孤独,以叔本华的《要么庸俗,要么孤独》为代表。我反对的只是过于极端的思维及生活方式。

but,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种《哈姆雷特》。

去他妈的生活——张老三

张老三在做流浪汉之前是有正经名字的,叫张朴疏,朴鲁疏狂,名字里蕴含了他爸对他美好的期许。

张老三觉得,他爸当初给他取名,就该叫张富贵,张有钱什么的。他爸真没远见。

至于为什么叫老三呢,张老三说,当了流浪汉之后,天第一,地第二,他就只能屈居第三了。

张老三三岁没了妈,十五岁没了爸。他爸真是亲爸,死了还给他留了一屁股债。张老三十五岁便出去打工,刷碗端盘子搬砖卖保险,三百六十行,他觉得自己做了能有三分之一。

三十七岁那年张老三终于还清了所有的债,到他老爸坟前撒了一把种子,说是菊花。他在他爸坟前站了一个多小时,说的唯一一句话就是,老张你生前也是个体面人呐。

还完债的第二天张老三就把工作辞了,他说想必他在这个尘世间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接下来无事一身轻终于可以坐着等死了。

刚开始的时候张老三就整天在街上溜达,晚上随便找个能遮雨的地方就躺着,不吃不喝,就等着阎王爷派牛头马面或者黑白无常驾着南瓜马车来接他。

这样子到第四天的时候张老三终于顶不住了,在大街中央站着就昏过去了,哐叽一声砸到地上,那声响,惊得旁边一个老头心脏病都犯了。

张老三觉得,他仿佛看见了地狱使者挥着火鞭在向他招手。

令他崩溃的是他再睁开眼的时候,一股消毒水的味道直冲脑门。这地方他这辈子没少来,但像这样无忧无虑的在床上躺着,还是第一次。张老三心想,容我再躺一会儿。

可惜没几分钟护士就发现他醒了,半个小时之后他就站在了医院大门口。张老三做人有原则,走之前还把医药费给结了,用的是身上最后的两百块钱。

他去给隔壁床跟和他一起进医院的老头打招呼,被他老伴儿啐了一口。张老三听到她在背后说,真晦气。

出了医院还剩两块钱,张老三望望天,晴空万里,淡淡地骂了一声“操”。

张老三觉得可能他在这人世间还有使命,就苟且活着吧,像这样在大街上再晕几次,不是占用和浪费社会资源嘛。张老三是个有原则的人,他过得不好,那是他的命,麻烦到别人就不行了。

于是张老三决定继续活着。

可是活着你得吃喝拉撒睡吧,张老三坐在肯德基门口盯着那麻辣鸡翅的广告牌流了半天口水,一拍脑袋,终于想到了一个既可以活下去又可以不用努力活下去的好办法。

隔天张老三就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一把破吉他,靠在一棵大树底下,开始弹唱:

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

不想飞

却不得飞更高

我寻寻觅觅

寻寻觅觅

一个痛快的结局

我再也不愿见你在这深夜里买醉

摇晃的红酒杯

像嘴唇染着鲜血

……

张老三从来没有听过一首完整的歌,所以他唱的都是些凭记忆东拼西凑或是干脆就瞎编乱造的词儿,但是难得的是调都是对的。

至于吉他,张老三觉得,琢磨几天还有啥不会的,叮叮咚咚就这么回事儿,他就是有天赋。

沧桑的嗓音带着独特的韵味,来往的行人匆匆走过,都要往这边瞧上一眼。有人觉得他唱歌好听,就往他身前放着的帽子里投上一点钱,有十块的,五块的,一块的,五毛的……咦,怎么还有个五分的?

张老三捏起那个五分钱的硬币,在袖口上擦了擦,放进了上衣口袋。张老三说,这是幸运币,改天打个孔串起挂脖子上,像个rocker。

当然了,张老三唱歌,给钱的多,赶他的更多。嫌他待在门口唱歌影响生意的老板啦,觉得他吵到午休的大爷啊,还有认为他影响市容的城管了……

张老三大多数时候都是漂泊不定的,唯一有一段时间,他每天晚上就在公园里给一群舞太极扇的老太太们伴奏,老太太一个个的精神抖擞身姿婀娜,张老三每每看着她们,就觉得自己的老母亲死的太早,实在是亏大发了,世间这么多好事儿,都没轮上她。

张老三有了“固定的演出”,练吉他练得更勤了。

只是突然有一天老太太们就不见了,张老三摸了摸脑袋,坐在他的专用演出小马扎上,对着公园空地弹了一晚上,从《同桌的你》弹到《后来》,从《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弹到《猪八戒背媳妇》,第二天就到别的地方去了。

一年四季中,张老三最喜欢春天和秋天,不冷不热,不用担心身上太臭或者长冻疮。

张老三虽然是个流浪汉,但毕竟流浪之前的苦日子他也活的讲究,他不能忍受身上太臭,所以夏天的时候,他就天天半夜去公共厕所,接洗手台的水洗澡,洗完澡还顺带拖一把地,拖地又出一身汗,就随便用布条擦干了。

扫厕所的大爷在夏天的时候,总怀疑自己得了健忘症,去医院检查了好几遍。

张老三也不可着这一个厕所洗,打游击似的在一片区域内换着厕所洗。每年夏天就有几家医院出现几个问诊老年痴呆和健忘症的,医生一问吧,都是打扫厕所的大爷大妈,清一色都说明明拖了地却忘记了。

于是便有一个说法流传开来,说是老人扫厕所容易痴呆,问他为什么吧,说指定是味儿大,熏的。听的人若有所思,点点头说有点道理。扫厕所,也上头。

张老三四十七岁那年愚人节给自己买了个小蛋糕,有模有样地插上了十根店里送的蜡烛,巴掌大的小蛋糕被插得像个暴走的彩色刺猬。

张老三吹灭蜡烛的时候,学现在的年轻人闭眼睛许了个愿,他说,请保佑我一夜暴富。不得不说这个愿望许的,也很年轻人。

蛋糕两三口就吃完了,张老三靠在墙根,捡起一根被吹灭的蜡烛,拿起打火机,点了七八次终于又把它点上了。

直到那蜡烛都快烧到他的手指了,张老三才把它吹熄,连着地上那九根一起丢进了垃圾桶。

他十分不道德地狠狠踢了一脚垃圾桶。可是他忘了这年头的垃圾桶都不是塑料的,一脚下去他的脚指头就是一阵撕裂般的痛,痛得他蹦跶了几下,靠着墙根慢慢滑坐了下去。

他揉着脚,嘟囔着,人家国外那小女孩儿是在大年夜点燃火柴,最后被冻死的,你在愚人节点蜡烛,也冻不死啊。

张老三看看天,温度不够。

张老三是在冬天被冻死的,但不是在街头睡觉的时候被冻死的。

他那天早上喝了一杯热豆浆,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姑娘送给他的,他喝了心里暖暖的,感觉自己身强体壮还能再战五十年呢!

他对着姑娘的背影,用长满冻疮的手,弹了一曲《董小姐》,歌声动人,可惜吉他跑调。

他看着姑娘穿过马路……

走过人群……

爬上栏杆……

一头栽进了那冰冷刺骨的河水里……

啊,姑娘你为何如此绝望。这是张老三唱的最后一句词。

那水多冷啊,沾上皮肤像是要把人的肉给剜下来一样,又痛又麻,灌进鼻子耳朵嘴巴,瞬间就让人感觉如临地狱。

张老三为什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呢。

因为在这阳光和煦的冬日里,他跟着那姑娘,一头栽进了水里。姑娘活了,他冻僵了,彻底僵了。

他花尽最后的一点力气把姑娘托上岸的时候,在姑娘耳边轻轻地说:死过一次,就不会想有第二次了。

失去意识之前,他摸了摸脖子,空空的,骂了一句“靠,老子的幸运币掉了”;又想,老子不就偷懒一个月没洗澡嘛,人呐,真是得勤洗澡才不跟水犯冲;他又想,我张朴疏生前,真是个体面人呐……

张朴疏,这名儿起得真好。

张老三死的第二年,张老爹坟前的郁金香开得明媚。

全文完。

注:朴疏,来自《菜根谭》:君子与其练达,不若朴鲁;与其曲谨,不若疏狂。

义:坚守道德准则的君子,与其精明圆滑,不妨朴实笃厚;与其谨小慎微曲意迎合,不如坦荡大度。

番外:

张老三有一天唱歌唱累了,就去一个路边的小卖部买了瓶烧酒,一口下去肚子里都火辣辣的。

他坐在小卖部门口喝酒,听小卖部老板语重心长地教育自己的儿子,说小崽子年轻的时候就得多吃点苦啊,吃苦才是成功的唯一路径啊,一点苦都不吃怎么成功啊……

张老三听了半天,终于弄明白了,原来是小伙子在公司被霸凌了,想辞职,可他老子不让,劝他要吃苦。

张老三心想,这年头当老子的不容易,当儿子的也不容易啊。还好他没老子,也不用当儿子。

张老三酒没喝完,丢垃圾桶里了。他说,酒得在心情好的时候喝。

小卖部老板的儿子辞职一个月后,偶然在街上看见以前的几个同事鼻青脸肿,在一起骂骂咧咧的。他不想多事,低着头快步走开了。

奇怪的是那天晚上,在他租的房子楼下有个流浪汉举着一瓶白酒对着他笑,脸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那天晚上是他人生第一次喝酒,也是第一次跟一个流浪汉喝酒。

那个流浪汉跟他说,你要是我儿子,我拼死拼活养着你,你就在家给我天天睡大觉,爱干嘛干嘛! 

他说那你儿子不被你养废了啊!那流浪汉哈哈大笑,说所以我没儿子嘛。

那天晚上他带他一起高喊,去他妈的就应该,去他妈的失败是成功之母,去他妈的生活,老子谢天谢地谢父母,就他妈的烦这该死的苦难。

他还跟他说,酒,只能在心情好的时候喝,而且绝对不能醉。

他后来心情好的时候就想找这个流浪汉喝酒,可惜,以后再也没见过他。

他有了其他一起喝酒的人。

    本文来源: http://m.fzbm.com/qiche/84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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