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调整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2022-12-15 16:30:49
12月14日,福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优化最终教学安排相关工作的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对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安排 (1)幼儿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于2022年12月16日学期结束。寒假12月17日开始。其余的小学学期将于2022年12月23日结束。寒假12月24日开始。 (2)一、二年级学期于2022年12月30日结束。寒假12月31日开始。 (3)一年级寒假将于2023年1月12日开始。 (4)二年级寒假于2023年1月9日开始。 (5)初高年级的学期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前。具体安排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六)市属高校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优化高校最终教学安排的要求执行。 (七)以上安排将根据疫情情况进行调整。 22023年春季学期的开学日期 2023年春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开学时间按原校历执行。如疫情需要调整,另行通知。市属高等学校的开学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 |